为进一步加深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对资本市场的认识和理解,传导证券法律业务监管要求,树立风险合规意识,提升证券律师的执业质量和履职尽责能力,督促其高质量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证监会、司法部指导下,资本市场学院定于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深圳市举办资本市场法治系列研修班(第2期,律师专场)。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师资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解读、股票发行注册审核监管、境内企业境外上市备案监管、上市公司退市监管等。个别内容若有调整,以实际培训情况为准。
本次培训班邀请来自证监会法律部,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证监会发行部、国际部、上市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专家授课。
培训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课程表。
二、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对象主要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风险控制负责人。请选派人员报名参加,每家律师事务所原则上可安排3-5人参训。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年11月30日(周四)至12月1日(周五)。
培训地点:资本市场学院(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沁园二路2号),培训地点指引详见附件2:培训地点交通指南。
四、培训收费
本期培训免收培训费(包含11月30日至12月1日午餐、教材费、会场费、设备租赁费、其他物料费等)。学员交通费及住宿费自理。参训学员可根据需求自行预订学院住宿,详见附件3:住宿预订指南。
五、培训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7日(周五)17:00。过期或额满后不再受理,请务必尽早完成报名。
(二)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1.手机端:使用手机微信扫描资本市场学院学员平台二维码(本通知下方),选择“资本市场法治系列研修班(第2期,律师专场)”,点击“立即报名”登录资本市场学院报名系统(首次使用需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2.PC端:登录资本市场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cmi.edu.cn/,进入“培训通知与在线报名” 栏目,选择“资本市场法治系列研修班(第2期,律师专场)”,点击“我要报名”登录资本市场学院报名系统(首次使用需进行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 学员报名受理与审核状态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看。学院将通过邮件/短信形式发送参训有关通知,请务必正确填写邮箱地址。联络邮箱为公司邮箱的,请将学院邮箱 (@ccmi.edu.cn)设置加入白名单,避免系统误判。
2.报名成功后,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请及时以邮件方式告知本次培训课务组(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联系方式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资本市场学院 陈老师 0755-26655191,王老师 0755-26652341,邮箱 [email protected]。
证监会法律部 蒋老师 010-66238337,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资本市场学院
2023 年 11月 9日